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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2021年度濮阳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告

干燥设备资讯 环保检测小马 2022-11-30 09:37:18 274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原环保总局《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濮阳市202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综述

2021年濮阳市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日趋规范。

(一)深入贯彻落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严格计划管理

大力推进固体废物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积极培育“三废”循环利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型企业向环境服务环节拓展,形成“制造+服务”的产业发展格局,积极开发无溶剂型环氧树脂类涂料、水性聚氨酯类涂料、新型建筑氟硅漆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实施乡村清洁工程,重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强重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梳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积极开展白色污染治理,推广生物基可降解产品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推动使用可降解地膜、可降解育秧盘;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持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等制度,实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生态风险调查评估,对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健全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网络,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案备案管理、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建立社会化联合执法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环境污染监管力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卓有成效。我市工业以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为主,重化工占比较大,所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绝大部分为炉渣和粉煤灰,主要是作为建材原料进行综合利用。2021年,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约为186.65万吨,综合利用能力达98.23%。

2.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升。危险废物主要有工业废物和医疗危废两大类。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1家,处置能力为44.84万吨。我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主要以含铅废物、废碱液、废酸等为主,2021年产生工业危险废物总量约14.89万吨。2021年,天能集团年处理1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与铅合金项目正常运行,极大地增强了我市含铅废物处理能力。在医疗废物方面,我市医疗废物主要由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处置,日处理能力为13吨。在涉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方面,我市认真筛选在应急状态下可用于临时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和设施,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储备设备清单。为保证疫情或突发情况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得到及时、安全的处置,我市制定并印发《濮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根据疫情事态能即时启动分级响应,切实做好疫情或突发情况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涉疫情医疗废物日产日清。2021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2534.19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产生量285.76吨,处置率为。

3.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不断增强。我市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有焚烧发电和卫生填埋两种方式,日处理生活垃圾3760吨。2021年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117.04万吨,处理率。

4.城市污泥处理能力不断提高。我市城区共有污水处理厂5座,产生污泥全部日产日清,污泥处理能力达270吨/日,主要采用掺烧方式处理,2021年总污泥产生量38708.87吨,全部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曹县污泥处置分类》(GB/23484-2009)标准要求运至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掺烧。

5.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大力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基本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1499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积极引导收储网点扩大秸秆收储量,全市秸秆收储及利用企业组织193家,收储利用秸秆34.5万吨,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82%;严格落实全省秸秆禁烧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突出抓好“三夏”、“三秋”及冬春季禁烧工作,全市秋冬季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农村焚烧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狠抓农膜回收、可降解地膜试验推广和农田残膜监测,我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濮农字〔2021〕207号),确立了“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农用薄膜残留监测制度”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进全市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抓好农药废弃包装物试点示范,强化项目落实,目前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已实施完毕。

(三)存在问题和对策

1.存在问题

(1)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固体废物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来源复杂、流动性大、危害隐蔽,涉及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种类多、专业性强,审批审核任务重,事后监管难度大。长期以来,一些县(区)和相关单位重大气、水体等有指标可以反映的治理项目,对固体废物防治污染工作不够重视,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存在监管模式、手段单一等现象。随着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权的下放,还将面临着“接不住、跟不上、管不好”的新问题,强化行政审批能力和监督执法能力越发重要和急迫。

(2)处理能力不足。随着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固体废物处理的相关设施、从业机构及工作人员无法满足日益繁重的处理任务。目前,我市每年仍有约1.6万吨危废需通过转移到其他地市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浓缩液回灌库区造成渗滤液处理难度增大。同时,资源化利用程度也不够高,比如,煤灰和炉渣的利用途径主要为建材,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主要为填埋,利用途径单一,深度资源化利用少,经济效益不高。又如,中原油田在石油开采、运输、炼制及含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属危险废物,但我市没有具备处理该危废资质的企业,只能转运外地处理,运输风险大、成本高,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本地濮阳县威德环保化工等企业虽然拥有处理含油污泥技术能力和相关专利,由于资质审批门槛较高,没有获得油泥处理资质,只能以技术服务形式协助油田企业在厂区内小规模处理,不能广泛收集周边地区含油污泥,大规模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3)危险废物处理存在安全隐患。我市现有河南瑞油石化科技、河南省众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能集团(濮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等危废处理企业8家,仅能处理46类危险废物中的5类(废矿物油、废碱液、含油污泥、含铅废物和医疗废物),其他部分需转移到外地市处理。由于小微企业年产废量较少,目前仍有部分企业的危废在厂区内贮存超过1年。而且企业管理也不够到位,有些企业危废贮存存在不规范,标志、标识不完整等现象。同时,极少数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不规范,存在不同类的医疗废物混放。

(4)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难度大。虽然我市已实现城区生活垃圾统一处置、转运、填埋无害化处理,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但生活垃圾分类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城乡居民还没有养成垃圾分类处置的习惯和意识,在城乡结合部还存在着混合倾倒、混合堆放、混合处理的情况。城区尚未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和专门的厨余垃圾转运设施站点,厨余垃圾分类后无法单独处理。此外,也没有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居民装修垃圾如不能妥善处理将严重影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5)农村固体废物处理存在薄弱环节。农业农村固体废物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我市农膜、包装袋、农药瓶等没有进行集中分类收集处置,存在随意丢弃现象。同时,城乡垃圾处理配套设施不健全,卫生填埋场、垃圾转运站点等还没有真正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几点建议

(1)加快培育和扶持一批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全面梳理我市固体废物处置企业,集优势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对具备处置能力的企业做好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加快推动河南能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理5万吨废物综合性处置中心等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省及其他固废处置基地之间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加快培育和扶持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专业化现代化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全市资源综合利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区域布局和发展格局,将废物劣势转化为我市新的资源优势。

(2)完善固体废物处理体系。针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区域性特征和资源可利用条件,以县(区)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和扶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业化现代企业,建立技术先进、清洁安全、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新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及资源综合利用关联企业集群。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时采集固体废物数据信息,实现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处置等实时监控、自动预警。优化收运体系,严查收运过程中的随意倾倒现象,鼓励“一类一车”收运,避免分类后再次混合。加快建设固废处理终端设施,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积极探索固废资源多元化利用,改善目前处理方式单一、垃圾资源浪费严重的现状。鼓励通过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进行抽查抽审。同时,搭建市内外资源综合利用高技术领域团队、行业专家及有关企业交流合作和公共研发平台,跟踪国内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品、技术多元化利用路径的最新动态,加大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力度,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

(3)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固体废物的排放与处置要形成倒逼机制。“控制增量、监管存量”,降低新增固废产生量,对现存固废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减少工业固废排放,加大末端治理能力。按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制定阶梯定价的计量收费制度。建立健全处理费征收体系,所收费用作为固废处理专项资金,用于相关设施投资及对相关机构、人员进行补贴。建立健全固体废物联合执法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收运处置固体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4)加强行业整治工作。落实产生企业负责制,各县(区)要针对固体废物产生企业集中区域,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倒逼产生企业落实源头减量措施。对贮存超过1年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以及超过贮存场所容量的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责令其限期清理处置;逾期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采取限制生产或停产措施。督促产生企业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申报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转运和处置情况,切实履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义务。强化运输企业责任。制定并落实生活垃圾外包运输、污泥、工业边角料等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准入制度,运输车辆应采用封闭(或半封闭)车辆、配备车辆全球定位系统、加装视频监控设备。督促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5)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议尽快落实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垃圾类别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设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彻底杜绝餐厨垃圾饲养牲畜现象。尽快设置市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提供保障。

(6)加强农业农村固废管理。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同时,加大一次性地膜、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回收力度,推广可降解农用膜,开展秸秆回收和综合利用,全面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21年全市共产生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48908吨,综合利用处置量160192吨,委外利用处置量125067吨,自行利用处置量35125吨,贮存量9213吨,无工业危险废物倾倒丢弃。(工业危险废物信息来源于环境统计二审数据,如与终审数据不一致,以终审数据为准)

 



(三)濮阳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情况

2021年我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21家(详情见表六),2021年我市危险废物转移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六)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七)农村固体废物

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88400吨,处置量为788400吨;畜禽粪便产生量为33930000吨,处置量为31200000吨;地膜覆盖面积27.74万亩,用量为1662.2吨,回收1399.33吨;棚膜覆盖面积20.95万亩,用量2669.36吨,回收2531.245吨;农药废弃包装物产生总量140吨,其中:袋包装物87吨,瓶包装物53吨;回收总量91吨,其中:袋包装物56吨,瓶包装物35吨。


(八)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九)危险废物跨行政区域转移信息

2021年底,我市跨行政区域转出危险废物16026吨;我市跨行政区域转入危险废物61195吨,全部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十)非传统产品类废物

2021年我市报废汽车拆解总量达5847辆。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拆解技术规范》对全市5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拆借场地,拆解车间、报废汽车存储场地环境进行了全面检查。

(十一)促进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方面工作的典型成功案例

我市出台全国设区市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我市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向深向实推动塑料污染治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力举措。2021年9月29日,《条例》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市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目录进行了更新调整,对12类相关塑料制品的禁限时间、禁限范围提出了明确要求。

《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不仅夯实织密了我市法治体系,也为我市落实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向深向实推动塑料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法律遵循。

一是提供法治保障。禁限塑工作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切身关联,禁限塑政策对生产、销售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企业、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商家的制约作用十分有限。《条例》的出台,为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赋予法律效力,为推动禁限塑深入推进提供法治遵循。

二是探索濮阳经验。2018年4月,南乐县印发《关于治理白色污染推广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实施意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2020年,我市出台《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制品加快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减塑”长效机制。此次《条例》的出台,将继续推动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禁限塑经验,形成塑料污染治理的“濮阳模式”,在全国、全省做出“依法禁限塑”的良好示范。

三是突出实用实效。《条例》结合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针对经营者、消费者、经营场所管理者、机关事业单位、生产企业、外卖和物流行业等,从禁止、限制和鼓励的角度设置了行为规范,以求达到社会共治的效果,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且符合濮阳实际,推动实现我市塑料污染治理标本兼治,让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有序、落地有效。

(十二)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防范情况

目前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全部制定了污染环境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加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监督管理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无害化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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